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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讯:正强股份: 2022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23-06-12 18:06:38

证券代码:301119     证券简称:正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资料图】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税)。

准),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04,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

增总数与本次转增总数一致。

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6 月 19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转增股(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通        59,000,000    73.75   17,700,000    76,700,000    73.75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80,000,000    100     24,000,000   104,000,000    100

    注:本次变动后的具体股数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 104,000,000 股摊薄计算,2022 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9427 元。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承诺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

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章潘桥村(犁头金)

    咨询联系人:王杭燕 左文娟

    咨询电话:0571-57573593

    传   真:0571-82367420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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