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考考试时间如下表: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自2015年起大部分地区已将考试次数调整为4月和10月两次,详细情况请咨询所在地自考办。
2、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学历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指定或推荐教材及参考书、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3、专业考试计划实行课程学分制。
(资料图)
4、扩展资料:自学考试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
5、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单科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学分。
6、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7、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8、国家承认其学历。
9、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有:中专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
10、同时设有单科合格证书和专业证书。
11、符合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12、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自考。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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