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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企业座谈会上指出,要进一步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措施;继续做好保交楼工作,加快项目建设交付。
由于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减免相关税费等政策,在实际执行中,无论是三、四线城市还是一、二线城市,都已经有了比较大的突破,给予了比较多的放宽,唯有“认房不认贷”政策,在一、二线城市仍然执行得比较严。因此,可被认为是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可以“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后的一次比较大的政策调整与优化,也是一次比较大的政策突破。
所谓“认房不认贷”,就是指在贷款买房时,只看购房者名下是否有房,而不去查看购房者的历史贷款记录。无论之前是否有过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能够证明自己名下没有房产,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认定,享受降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优惠。
可以肯定,“认房不认贷”政策出台后,会在一、二线城市释放出一些购房消费,特别是被“认房又认贷”政策压制的购房消费,有可能会转化成现实购买力,成为拉动房地产恢复的一股力量。关键就看,这股力量有多大,能否带动其他购房者一起购房,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也是政策能否起到提振房地产市场作用发挥的关键。
需要密切关注和正视的是,今天的购房者,与十年前的购房者相比,在心态上已经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特别是对待房价的态度上,过去是“买涨不买跌”,现在是“买跌不买涨”。他们知道,就算国家不再控制房价上涨,房价也已经涨不动了,不可能再像过去一样上涨。相反,对跌的期待则越来越强烈,希望房价能够出现温和下跌现象。如果过度强调政策的作用,过度放松调控政策,会不会产生相反的作用与效果,也是需要管理层认真思考的。
事实也是,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越是政策放宽放松,甚至刺激,越说明市场低迷,说明开发商已经承受不了,政府也十分着急了。与其死杠房价,加大商品房库存成本,不如降价售房,让利给购房者。以一家开发企业为例,假如有1000套商品房没有销售,而按照开发企业的资金能力,大头是银行贷款和各类欠款,银行贷款的利息是在每天增加的,财务成本也在不断增加,等于商品房的成本也是在增加的。时间越长,盈利空间就会越小,亏损也会越大。如此,何不通过降价售房方式,把这部分利益让渡给购房者,以达到回笼资金、降低财务成本的目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出台“认房不认贷”政策,一定要看到其背后的居民购房心态、购房心理,居民不想购房,也就不存在“认房不认贷”问题,而是认不认贷都不认购,这才是最需要引起重视的,也是房地产市场能否恢复的关键。这也意味着,管理层在酝酿出台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时,一定要先把情况弄清楚,把居民的购房心理了解透了,再研究出台政策。否则,政策一大堆,问题一大堆,商品房一大堆,市场则仍然低迷,居民也仍在等待观望,或者完全放弃了购房欲望。
政策的作用,必须建立在居民购房的意愿上,建立在居民有购房的想法上。而对大多数有购房意愿的居民来说,“认跌不认涨”是他们此刻的心理,也是房地产市场能否恢复的关键。只重政策,不看心理的做法,可能会事倍功半。相反,如果对广大居民的心理有充分的了解,心态有充分的把握,政策就有可能会事半功倍、四两拨千斤。
不认为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是错的,也不认为当前的房地产市场还要坚持从紧的政策。但是,出台的政策一定要有针对性、有可操作性,有能够被广大居民接受的切入点和接入口。房贷政策再怎么放松,仍然是贷款,是需要偿还的,就算不要利息,本金也少不了。更何况,目前的房贷利率并不是很低,一旦贷款购房,就必然会成为“房奴”。如此,“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实际价值就会受到影响。相反,如果开发企业能够降价售房,每省下一分钱,对购房者来说,都是实实在在的利益,都能降低购房负担,都能得到实惠。因此,必须充分考虑“认房不认贷”与“认跌不认涨”之间的关系,切不可颠倒,否则,很难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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